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移动热点 >> 保健食品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注册事项的相关受理规定

保健食品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注册事项的相关受理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1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中心
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保健食品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注册事项的相关受理规定
       拟申请转让技术,如该产品正在办理其他注册事项的,在完成相关注册事项前,暂不受理该产品转让技术事项申请。

  正在办理转让技术注册事项的,注册申请人可同时提出变更或延续注册申请。但变更或延续注册申请受理的同时,转让技术注册申请终止办理。

  注册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多个事项的变更注册申请,涉及延续注册申请的也可同时受理。因客观原因无法同时办理的,审评机构应当以书面意见告知注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未提出异议的,变更申请事项自动终止。

  注册过程中,注册申请人自身名称、地址发生变化的,注册申请人可以提出补充变更申请。

  不同时间申请的多个变更事项,以最后受理变更事项的审评时限作为全部变更事项的审评时限。

------------------------------------------

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中心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标签设计与审核及合规咨询、特殊食品注册备案、“三新”产品申报等服务。
详情请关注
http://info.foodmate.net
大家可以加小编好友:15589605848,进食品安全交流群,与行业好友共同探讨食品安全知识
 

 
关键词: 保健食品 注册 备案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