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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8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2-01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79批次,检出17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79批次,检出17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文昌文城阿三姐综合商行销售的沃柑,其中联苯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琼海嘉积马新蔬菜摊销售的胡萝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洋浦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药,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水木清华店销售的芹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琼海嘉积颜丽水果店销售的沃柑,其中联苯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六)屯昌屯城万锦才水产摊销售的油甘鱼,其中氧氟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昌江石碌初蔓鱼摊销售的海水虾,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口秀英何芳玉水产摊销售的小花甲,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陵水英州关克选水产品摊销售的黑虎虾,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海口秀英何芳玉水产摊销售的海白,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海口秀英陈在娥鱼摊销售的油甘鱼,其中氧氟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物问题
 
  (十二)文昌文城文强菜摊销售的胡萝卜,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十三)儋州王五进杰花生油加工店生产、销售的花生油,其中酸价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儋州那大福满源榨油坊生产、销售的花生油,其中酸价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海口美兰绿地南国宝宝母婴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研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脾牛去湿?颗粒(运动营养食品),其中左旋肉碱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微生物污染问题
 
  (十六)海口美兰陈琼原早餐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其他问题
 
  (十七)海口秀英湘香小碗菜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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