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718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二者是各有侧重的。涉及到一些食品安全标准的技术性的问题,关于食品安全,关于落实《食品安全法》针对于标签标识的具体的要求,更多的是要按照GB 7718的要求去执行。譬如:在GB 7718当中具体规定了食品名称、食品配料、致敏物质等等标识的原则。
针对于一些标签管理上的问题,如标签标识的字体、字号、日期的位置、颜色、净含量等要求,关于组合包装(大包装内还有不同小包装)食品的标签要求,是通过《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去进行规定的。关于这些字体字号,组合包装,包括生产者、经营者信息的标签的具体的标识要求,就要按照《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去执行,新版GB 7718不会再以标准的形式进行具体的规定。对于这一部分条款的解释,也不再由标准负责。这个是标准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的关系,二者是一个协同的关系,去共同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管理。
本文依据:2026年5月26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了【2026年第一期食品安全标准大讲堂】,于航宇老师授课内容整理而成,非官方发布文稿。
内容转载自:食安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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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和《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的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