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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2024年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统计函〔2023〕5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03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根据《2024年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10号附件5)、《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及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编制规则》(HS/T70—2022)和海关统计工作需要,统计分析司组织修订形成了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以下简称2024年版《商品目录》),并更新维护了相关统计商品参数。2024年版《商品目录》修订情况和相关参数表已上传至统计分析司网站,请各关在“常用参数-报表参数/基础参数”栏目下浏览并下载使用。

根据《2024年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10号附件5)、《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及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编制规则》(HS/T70—2022)和海关统计工作需要,统计分析司组织修订形成了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以下简称2024年版《商品目录》),并更新维护了相关统计商品参数。2024年版《商品目录》修订情况和相关参数表已上传至统计分析司网站,请各关在“常用参数-报表参数/基础参数”栏目下浏览并下载使用。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4年版《商品目录》的修订情况

(一)商品编码及名称。

2024年版《商品目录》删除“3206.1110”等7个本国子目(商品编码);增列“3206.1111”等16个本国子目;增列本国子目注释2条。详见《2024年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转换表》。

本国子目商品编码变动情况详见《2024年海关统计商品编码双向变更对照表》。

(二)计量单位。

1. 新增“2709.0000”第二法定计量单位“桶”,并配套新增统计计量单位代码“08”,对应通关计量单位代码“123”。

2. 将“8905.9010”及“8905.9090”第一法定计量单位从“个”调整为“艘”,对应通关计量单位代码调整为“004”,统计计量单位代码不变。

3. 对2024年新增商品编码设置法定计量单位,共计16处。详见《2024年计量单位调整表》。

二、2024年统计商品参数的修订情况

海关统计快讯进出口重点商品目录及海关统计月刊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的列目及商品编码范围均无调整。

根据修订后的2024年版《商品目录》,《2024年统计用2468位商品参数》《2024年海关统计常用商品目录》《2024年高技术产品海关统计商品目录》《2024年海关统计商品编码与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对照表》也同步调整。

三、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海关统计人员及各类数据用户及时使用2024年版《商品目录》,海关数库微信公众号将于2024年1月3日左右更新2024年版《商品目录》电子版,印刷版的发放时间与数量另行通知。

(二)2024年海关统计快讯进出口重点商品目录及海关统计月刊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中英文版将于2024年3月7日前在海关门户网站公布。其中,海关统计月刊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也可以在《海关统计》2024年1月海关统计月刊中查询。《2024年统计用2468位商品参数》中英文版将于2024年3月20日前在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对外公布。

(三)请各关根据上述参数做好跨年度数据修改及本关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参数维护等各项相关工作。

(四)2024年版《商品目录》及商品参数使用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司统计调查处联系。

特此通知。

统计司

2023年12月28日

 
关键词: 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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