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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2-17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修订印发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其中《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分别于2026年、2027年实施。现就做好全省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风场区工商局,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修订印发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其中《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分别于2026年、2027年实施。现就做好全省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修改重点内容

(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一是强化主体责任,鼓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方式,对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开展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以及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同时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采取防伪措施,供有关部门、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查验证书报告真伪,并定期将履行职责情况及统计数据信息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二是实施分类监管,对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能力评价和确认,并公布相关确认结果;对申请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依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和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进行考核和授权。三是严格法律责任,细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相关人员要求,明确禁止行为,强化信用监管,同时调整相应罚则,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二)《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明确专业计量站的定位和任务,实现计量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好地发挥专业计量站在行业中的作用,激活专业计量站的创新活力,加强部门行业计量体系建设。二是细化管理规定,明确专业计量站的变更、撤销以及终止授权的程序要求,对于需要终止承担授权项目工作的专业计量站,应当提前六个月向授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予以终止,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终止工作。三是明确监管内容,在细化专业计量站及其人员的行为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了监督检查内容。

(三)《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从计量制度管理、诚信体系管理、计量器具管理、交易行为管理等方面规定了集市主办者的管理职责,要求集市主办者及时处理相关计量纠纷,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计量调解和违法行为查处。二是规范经营者行为,要求经营者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定期送检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同时,明确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规定集市主办者未建立集市计量管理制度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进行处理,对于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最高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一是提出“开壳锁机、授权解锁”要求,解决“随意拆机、非法调整”难题。二是提出“唯一性信息核查”要求,解决电子计价秤产品真伪鉴别难题。三是提出“三码一封”技术要求,实现关键环节信息规范和安全防护。四是优化现有计量检定项目和要求,提升基层计量检定工作效率。

二、贯彻执行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修订、发布相关计量规章和技术规范的重要意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准确理解把握新修订发布的规章、技术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新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的修订,重点解决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长期存在的痛点、堵点问题,明确机构职责,完善管理制度,鼓励加强技术和应用研究,切实加强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理,有效发挥专业计量站技术优势,为企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支撑。加强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对确保贸易公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总局将其作为解决人民群众身边“关键小事”整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范畴。新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对规范经营主体计量行为、提升计量器具质量、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等方面形成了全社会监管合力,从源头上杜绝“鬼秤”“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充分彰显计量守护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

(二)切实加强培训宣传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加强贯彻执行的组织管理,及时组织计量监管人员、技术人员等通过集中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全面宣贯培训,深入学习相关计量规章和技术规范,落实计量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加强对新法规、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的督促指导和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新的技术规范实施检定校准服务。要积极引导集市主办者和经营者严格按照新规章、新要求,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履行集贸市场主办主体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和查处利用计量器具作弊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要通过网络平台、多媒体、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渠道,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相关计量规章和技术规范的宣传解读,要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作用。

(三)不断提升计量监管效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利用相关计量规章修订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强化计量领域证后监管和民生计量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组织对包括专业计量站在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注册计量师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等计量违法行为,构建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计量市场服务环境。同时,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回头看”,依据新规章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形式达到以案促改促治的成效,进一步提升全省民生计量监管覆盖面和靶向性,推动民生计量监管提质增效。

(四)大力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全省商业、服务业等领域持续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培育工作,进一步健全经营者自我承诺、政府部门推动、社会监督共治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管理体系。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等重大主题日开展诚信计量活动,营造诚信计量良好氛围。要积极引导、鼓励经营者使用符合新计量技术规范的电子计价秤,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市场主办者率先在本地区、本市场统一为经营者配置符合新计量技术规范或经强制检定合格的电子计价秤,切实落实使用责任和主体责任。各地在贯彻执行相关计量规章规范过程中如有问题建议,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联系人: 管士俊 联系电话: 0931-8533535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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