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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26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1051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1040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农药残留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1051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1040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农药残留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晋江市梅岭御火餐饮店的黄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4月12日),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漳州市凯斯达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1月4日生产的金丝猪肉粉松,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漳州乐海投资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标称福建东笔宁茶业有限公司2025年4月6日生产的白茶,灭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东笔宁茶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漳州丹霞路分店销售的妃子笑荔枝(购进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标称南安市漫香园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3日生产的艾草糕团(芝麻味馅),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
 
  (二)标称福州市闽侯隆金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日生产的爆浆汉堡(板栗味馅面包),柠檬黄、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漳州高新区颜厝轩和百货超市。
 
  (三)标称连城县奇峰食品厂2025年1月1日生产的地瓜干(分切烘烤型地瓜干)(蜜饯),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惠安县叁柒捌购物中心。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杨贤春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5年4月16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问题
 
  (一)晋江市梅岭俊月餐饮店的小汤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4月1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厦门清廷续餐饮有限公司的菜盘(消毒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厦门筷马星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面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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