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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农业农村局四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平市本级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4  来源: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核心提示: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0〕18号)和《吉林省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0]61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草食型畜牧业发展,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推进粮改饲工作,结合四平市本级实际,制定《四平市本级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铁东区、铁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0〕18号)和《吉林省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0]61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草食型畜牧业发展,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推进粮改饲工作,结合四平市本级实际,制定《四平市本级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四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31日











 
关键词: 畜牧业 农业 资金 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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