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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40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完善国家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加快建设兽医公共卫生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议 (农办议〔2020〕26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9  来源:农业农村部
核心提示:关于完善国家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加快建设兽医公共卫生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议答复
孙其信、赵皖平、周建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国家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加快建设兽医公共卫生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部持续加强兽医科技平台建设。目前,我国已建立了14家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10家专业实验室、3家区域实验室,承担特定动物疫病最终诊断、标准品制备、疫苗毒株推荐、防治技术研究、防控政策咨询、防控效果评估、防控技术指导、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这14家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中,8家研究领域为兽医公共卫生方面的优先防治病种,分别为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国家牛海绵状脑病参考实验室、国家动物布鲁氏菌病参考实验室、国家动物包虫病参考实验室、国家动物狂犬病参考实验室、国家动物血吸虫病参考实验室、国家动物结核病参考实验室、国家马鼻疽参考实验室。这些国家级实验室在人畜共患传染病的诊断、检测、疫苗研制、防控技术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加强兽医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支撑。国务院于2005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调整和完善兽医工作体系为突破口,优化重组兽医机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技术支持三类机构。中央、省、市、县四级均建立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承担动物疫情分析和处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我部每年制定《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覆盖了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马鼻疽等优先防治病种,血吸虫病、包虫病、牛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工作。各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监测计划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监测技术培训,做好主动监测和被动监测,系统收集、整理分析监测信息,了解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对政策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风险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建议。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兽医公共卫生领域实验室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快人才培养,强化兽医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1692

    农业农村部

 
关键词: 实验室 农业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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