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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的通知 (鲁农渔字〔2020〕7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4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新修订的《山东省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经2020年第十七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本地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2015年1月16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的《山东省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同时停止执行。
各市渔业主管局,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山东省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经2020年第十七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本地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2015年1月16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的《山东省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同时停止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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