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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20  来源:吉林省商务厅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商流通〔2020〕11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28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水平,不断满足城乡便利消费需求,省商务厅制定了《关于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各地,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商流通〔2020〕11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28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水平,不断满足城乡便利消费需求,省商务厅制定了《关于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各地,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务必于2月底前将市(县)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报省商务厅备案(市(州)汇总所属县区方案统一报送)。有关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例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反馈省商务厅。

    联系人:王绍林    电话(传真):0431-85659833

    电子邮箱:jlswtltc@163.com




    吉林省商务厅

    2021年2月18日
 
关键词: 连锁 流通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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