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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印发2021年全市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9  来源: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核心提示:2021年,我市渔业渔政工作将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对优美水域生态环境和优质水产品的需求为目标,不断提高渔业发展质量效益,持续推动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结合我市渔业渔政实际情况,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021年,我市渔业渔政工作将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对优美水域生态环境和优质水产品的需求为目标,不断提高渔业发展质量效益,持续推动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结合我市渔业渔政实际情况,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实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对各区禁捕退捕工作的指导。对照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和省委督查组反馈问题清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巡视整改工作,优化完善政策体系,持续做好渔民安置保障,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全市禁捕工作“走在沿江城市前列”。
 
    二、编制渔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推动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根据《武汉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结合我市渔业发展实际,编制《武汉市“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市渔业的发展思路、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促进渔业经济跨越式发展。
 
    三、出台渔业生产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武汉市渔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市渔业发展实际和重点建设项目,从支持水产苗种繁育、创建健康示范养殖场、发展设施渔业、开展长江特色鱼类研发与推广、鼓励发展渔业加工业、发展休闲渔业、开展农村水产电商示范建设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并组织开展具体项目的实施。
 
    四、推动渔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协调好生产与生态的关系,持续开展水产增殖放流行动,补充渔业资源,实施生态修复;合理利用湖泊水库等大水面资源,推进大水面生态增殖渔业发展;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养殖、“零排放”圈养绿色高效循环养殖、集装箱式循环水养殖等技术模式,实现养殖尾水生态循环利用。
 
    五、大力发展农村水产电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建设农村水产电子商务示范街道(乡镇)、创建农村水产电子商务示范村和农村水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在全市范围有较大影响力的农村水产电商企业和品牌;打造一个以农社直供为主渠道的综合性农村水产电商平台。支持水产业电商、加工园区、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水产业平战结合的产业链、供应链,增加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努力实现水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渔业生产“三项记录”制度,强化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健全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进水产品合格证制度、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积极配合做好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监测等工作,开展水产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七、强化渔业项目资金监管和涉渔政策落实。加强省市渔业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要求组织实施,严防挪用、截留、挤占项目资金等问题发生。进一步探索和大力推广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实施,努力扩大渔业保险在全市农业政策性保险中的份额,切实维护渔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渔业管理方式创新。
 
    八、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渔业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活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分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武汉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执行水上安全“十不准”规定。加大涉渔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九、加强渔业科技推广创新。提升已有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我市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数量和养殖规模。加强与在汉水产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对接,推动水产理论和技术创新,强化水产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积极扶持家庭渔场、渔民合作社、渔业科技示范户、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数字渔场建设,培养一批新型职业渔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推动渔业现代化、信息化、生态化发展。
 
    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鼓励农村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发展水产项目。扶持当地水产养殖业稳步发展。引导农村水产电商企业与周边的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开展对接,推动当地水产品上网销售,促进消费扶贫。加强对农村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水产养殖指导服务,及时提供技术培训、信息服务,不断提高养殖水平和经济效益。
 
    十一、强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贯彻落实《武汉市推进长江江豚重返武汉城区江段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长江禁捕和长江生态保护,加强长江江豚及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江汉江武汉段水生态环境及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恢复和保护。加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大对水生生物保护区非法活动排查力度,巩固“绿盾行动”整治成效;继续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保护和修复渔业生态环境。
 
    十二、推动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装备能力提升。加快实施渔政执法人员配备和装备提升计划,适当增加渔政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充实强化基层一线渔政执法力量,缓解执法力量配比不足,实现重点水域、关键时段有效覆盖,形成与保护管理新形势相适应的监管能力;加快推进和完善信息监控系统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模式,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渔政执法管理和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加快建设配备雷达、视频监控和信息处理等设施设备,运用先进的信息采集与传输、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远程监控、在线监测、智能处理等手段,对执法监管、案件处理、行动指挥、调度决策、资源监测、信息服务等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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