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标准法规动态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的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0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核心提示:根据《广西对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桂卫食品发〔2021〕1号)要求,经过企业自愿申请、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专家现场调研指导等程序,结合申请企业原料来源、生产资质、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现将广西第一批(共11家)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予以公布。

根据《广西对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桂卫食品发〔2021〕1号)要求,经过企业自愿申请、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专家现场调研指导等程序,结合申请企业原料来源、生产资质、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现将广西第一批(共11家)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广西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名单(第一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