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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药监发〔2022〕6 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24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全区药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为抓手,以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深化精准监管理念,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药品监管各项工作,深入实施企业主体责任筑基、智慧监管增效、信用监管赋能、监管能力提升、制度和标准体系创新、宣传共治聚力“六项工程”,坚决守住“两品一械”质量安全和执法监管廉政安全“两条底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2 年全区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2 月 2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022 年全区药品监管工作要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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