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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公告 2021年 第7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1  来源:生态环境部
核心提示: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公告 2021年 第70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1226-2021)

二、《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7-2021)

以上标准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16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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