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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七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公告 2021年 第6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1  来源:生态环境部
核心提示: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环境空气 6种挥发性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等七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公告 2021年 第68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七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219-2021)

二、《环境空气 6种挥发性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0-2021)

三、《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HJ 1221-2021)

四、《固体废物 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HJ 1222-2021)

以上标准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五、《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3-2021)

六、《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1224-2021)

七、《环境空气 臭氧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HJ 1225-2021)

以上标准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16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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