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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4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核心提示:建立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抓好非医疗放射卫生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22年北京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

(联系人:杜金颖;联系电话:83979678)

2022年北京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北京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实施《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以促进劳动者职业健康、保障健康权益为目标,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加强监督执法,改进职业病监测,强化宣传培训,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推动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注重宣传引导,精准服务,进一步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和职工健康教育

1.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根据社会防控需要及职工健康需求,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制作、悬挂疫情防控条幅,发放健康宣传材料,引导职工科学理性面对疫情。加强指导帮扶和监督检查,及时将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传达到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防止企业内部出现聚集性疫情传播。

二、贯彻实施《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开展健康企业示范创建活动

2.制定《北京市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计划》。聚集重点行业和规划指标,联合有关部门制定针对性落实措施,促进我市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监管高质量发展。

3.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指导各区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督促企业为职工创造健康、安全、和谐工作环境,促进企业自觉关爱职工,培养职工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高职工职业健康保障水平。按照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小微企业)要求,各区要创建5家以上小微健康企业,积极推荐市级健康企业评选。

4.推进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动员广大职工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乐于传播健康理念。鼓励引导职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带动本单位和身边劳动者践行健康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争做“职业健康达人”。

三、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5.开展专项治理。按照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通知,落实治理要求,优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从源头减少和降低职业病危害,使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对于采取工程技术措施不能使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的(如噪声),治理企业必须采取个体防护、减少作业时间等管理措施,降低劳动者接触水平,并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

6.强化监督执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加强对尘毒危害严重企业“双随机”监督执法,对医疗机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执法。督促企业加强管理,落实防治责任,规范机构从业行为,推动实现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目标。加强高温天气建筑工地监督执法,加强对尘毒危害严重且未申报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未申报企业随机抽查,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分类执法,重点企业监督执法覆盖率达到90%。

7.加强基础管理。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管理。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按照分类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重点行业尘、毒、噪、放射危害因素检测制度,重点企业检测率达到100%;督促指导企业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推广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完善职业健康管理。

8.帮扶小微企业。建立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抓好非医疗放射卫生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9.加大源头治理。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各区根据筛查结果,对建设项目逐一核实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纳入本区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基础台账,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为监督执法重点,对违反规定的建设单位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开展重点职业病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严格监测报告制度,实现全覆盖

10.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突出核心指标,个案指标上报率达到100%。通过监测重点职业病及有关劳动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和重点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状况,研究分析我市职业健康检查、重点职业病现状及发展趋势,为明确下一步职业卫生工作重点提供依据。

11.开展尘肺病随访调查。进一步摸准患者底数,掌握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发病特点、危害程度和发病趋势,准确、及时、系统收集相关信息,随访调查达到90%以上。房山区和门头沟区要加强重点风险评估和舆情研判,及时防范化解职业病风险事件。

12.开展放射性疾病监测。对既往过量受照人员进行医学随访,分析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现状、发病特点和趋势。掌握我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基本情况。放射性疾病监测率达到100%。

13.开展放射危害因素监测。对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监测单位总数50家,包含γ辐照装置、工业探伤、非医用加速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行包检测仪和核仪表等6类场所。

五、加强职业健康常态化宣传,强化职业健康专业能力培训,提升监管干部专业素质

14.抓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尘、毒、噪危害,普及职业健康科普知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新闻媒体多种形式,推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班组,通过宣传和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快递员、出租车司机和网约车司机等职业性相关性疾病的职业健康知识传播,不断扩大他们职业病防治社会知晓率。

15.抓好职业卫生培训。引导企业积极参加职业健康公益培训,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责任意识。鼓励企业采取网络培训、导师带徒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促进广大劳动者了解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

16.抓好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专业能力培训。通过专家讲解、现场实地模拟执法训练等,解决基层监管力量和防治工作基础薄弱问题。掌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基本方法,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或控制职业病危害,提高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专业素质。

六、研究解决影响职业健康专业能力难点问题,推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7.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立足职业健康发展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卫生检测评价和诊疗等机构建设,加强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队伍建设,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和能力;支持应急总医院等3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购买诊断设备,提升诊断技术能力。

18.开展技术支撑机构质量评估。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质量考核和评估。加大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升工作水平,规范服务行为;完善信息上报系统,所有体检诊断机构纳入直报体系,所有受检受诊人员纳入直报范围。

七、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建设

19.做好职业卫生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整合全市职业健康管理网络资源,实现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职业健康培训、职业病危害申报、检测与评价、监督执法、职业病病例报告、职业健康监护、尘肺病康复等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职业健康”监管模式,依托网络和手机APP平台实现自动预约、登记,实时查看体检状态,发放电子健康证、电子职业健康体检表和企业团体电子体检报告等功能,为监督执法提供便捷高效的数据支撑。

八、持续推进尘肺病康复站建设

20.提高康复站服务能力。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健全完善尘肺病康复站服务体系,加强康复医疗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多方位专业培训和实际训练,提高康复服务能力,推进康复站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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