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法舆情动态
 
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标准法规动态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以赴做好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赣府厅发〔2022〕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以赴做好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赣府厅发〔2022〕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7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收益。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始终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确保我省粮食主产区地位不动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建立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粮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或领域内的粮食安全工作负责。突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稳粮作用,强化对稳定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硬约束。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农业项目安排等奖补措施挂钩。

二、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省级下达的年度粮食面积、产量任务为目标,及时分解落实任务,细化落实到田,确保全省粮食面积稳定在5659.3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439亿斤以上。扎实推进夏粮生产,确保夏粮首战告捷。稳定双季稻种植,突出抓好早稻生产,坚决杜绝为完成任务一种了之、只种不管、套取奖补等现象,确保早稻面积稳定在1830万亩以上。在保证水稻播种面积稳定的前提下,深入挖掘旱地潜力,积极发展薯类、玉米和大豆等旱粮作物。逐级登记造册,建立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三、加快提升粮食单产。大力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选育绿色优质新品种,加大力度推广水稻“三控”绿色节本增效、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一批农业主推技术模式,以及早稻早播早育、优质晚稻早种、增施穗粒肥、冬闲田翻耕等单项技术,着力提升粮食单产水平。调优早稻品种结构,优化集成推广稻油轮作、稻薯轮作及其他“水稻+”技术模式。大力推进早稻集中育秧,抓好集中育秧示范点建设。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新建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大力推广机插、机抛、机防、机烘等农机化集成技术。推广粮食机收减损技术应用。科学推进农业防灾减灾,加强水资源监控调度,强化农情灾情调度,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大重要农事季节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力度,切实降低灾害损失。

四、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加强种子市场价格和供求数量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种子市场行情,提高市场调控能力,确保水稻供种需求。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扩大储备规模,优化投放机制,促进保供稳价。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执法力度,适时开展农资打假,组织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等违法行为。

五、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加快317万亩在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确保春播前保质保量完成田间工程建设。科学推进2022年度290万亩项目建设,支持在旱地、丘陵山区整县、整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压实压紧抛荒地治理属地责任,推进有条件的抛荒地全面恢复耕种,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统一流转抛荒地给龙头企业、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耕种。制定辖区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利用技术措施,以县为单位全面推进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严禁种植水稻及其他食用农产品。

六、培育壮大稻米产业。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收益。着力调优粮食品种结构,积极发展优质稻种植,扩大优质稻比重,提高种植效益。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和赣产“中国好粮油”行动,打造鄱阳湖稻米产业集群,着力培育壮大稻米产业链,加快稻米产业转型升级。

七、全面落实粮食支持政策。健全辅之以利、辅之以义保障机制,落实支持双季稻生产政策,统筹用好土地出让收入支持粮食生产。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等补贴资金。产粮大县和非产粮大县都要安排一定资金,直接用于粮食生产。鼓励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不少于20%安排用于粮食生产,重点支持早稻生产,稳定双季稻种植。优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将全部水稻生产机具及适宜江西的旱粮耕作机具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创新适合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金融信贷产品,拓宽粮食生产的贷款渠道。实现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产粮大县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督促水稻保险承保机构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快速响应机制,推动水稻保险精准承保、精准理赔。全面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早谋划仓容和资金筹备,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

八、健全粮食生产工作机制。各地要及时制定抓好本地粮食生产的工作举措,通过各种形式尽早尽快向基层传达稳粮抓粮的强烈信号,指导基层抓紧抓牢抓实粮食生产。发挥好责任包干、代耕代种、驻点帮扶、督促指导等有效工作机制作用协调解决粮食生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粮食生产扶持举措,形成稳粮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完善粮食统计调查指标和调查方法,加强数据的科学评估以及数据采集、审核和评估等生产全流程质量控制,根据耕地种植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产量调查,确保粮食作物面积、产量全面统计到位,如实客观反映我省粮食作物生产情况。

2022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键词: 粮食生产 农业 物流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