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印尼食品药品管理局3月5日新闻稿,食品药品管理局在2月22日对印尼万隆市和茂物县一处非法生产食品和传统药品的窝点进行检查执法,查处15种含有非法化学成分的加工食品、36种传统药物,32公斤含有扑热息痛和西地那非的违禁药物原料、5公斤散装产品/半成品混合材料、胶囊壳和铝等各类包装材料的生产材料和原料。
印尼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传统药物和加工食品禁用医药化学品原料”。涉事个人的违法行为不仅涉及无证生产经营,更危害公众健康。依据印尼《健康法》(2009年第36号)将被处以10年监禁或最高十亿印尼盾罚金,依据《创造就业法》第60条相关规定违法者规定或将被处以15年监禁和最高罚款5亿印尼盾罚金。
据悉,印尼食品药品管理局生产和销售非法产品的监测识别系统已运营2年,该局将继续开发和加强监管,减少非法药物和食品在印尼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