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针对高血糖患者推出的保健食品,除了十余种中药成分,竟违规添加降糖类处方药。受到行政处罚后,该保健食品的生产商不服,向思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日,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案情简介
公司存放大量药片 辩称系他人委托购买
某生物科技公司生产了一款固体营养粉,专供糖尿病患者服用,其包装上标明含有14味中药成分,均为国家公布的药食两用中药材。
但是,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这家公司竟偷偷加“料”。公司的经营场所存放了大量的格列本脲药片,固体营养粉中也检测出该成分。
格列本脲
属于治疗糖尿病的处方药,有着严格的适应症、不良反应和禁忌,只有特定的病人在医生的指导下才可使用,即使是微量也不可添加至食品当中。
2019年5月,市场监管部门立案,对某生物科技公司进行检查、当场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2019年7月,市场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2020年1月,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然而,该生物科技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称检查时发现的格列本脲片是他人委托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购买的,并没有添加至固体营养粉中。而且检测到的格列本脲含量微少,起不到药效,顾客服用后没有出现不良反应。此外,该生物科技公司还对行政处罚程序的合法性提出了异议。
法院判决
吊销许可证!禁止从业!
法院审理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违反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系其法定职责。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后,作出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职权仍应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立案查处、举行听证等程序并无违法。
该生物科技公司的经营场所存放大量的格列本脲药品、固体营养粉检测出含有格列本脲均属实,原告关于未添加格列本脲片的主张以及他人委托购买的辩解没有证据佐证,法院不予采信。生物科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明知格列本脲片为法律明令禁止添加的降血糖药品而进行添加,漠视公众生命健康安全,情节严重,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量罚适当。据此,思明法院判决驳回了某生物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
另外,生物科技公司和张某也经由公司所在地法院判决,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
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 购买请谨慎
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若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