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通报,合肥亲语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因经营的1批次“倍恩喜”婴儿配方羊奶粉(0-6月龄,1段)检出香兰素,被没收违法所得706.8元,罚款82344.6元。
对此,3月26日,生产企业“倍恩喜(湖南)乳业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早在去年9月底,倍恩喜已第一时间积极响应并配合相关政府部门的调查,联系全国官方授权经销商开展核查处理,查清产品流向,对受影响的批次产品进行全部召回、下架、封存处理。
声明还表示,倍恩喜婴幼儿配方羊奶粉(0-6月龄, 1段)乃至全系配料中,均不添加香兰素或其他食用香精。经工厂内部严格排查,该情况发生的原因为湿法工厂人员未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范,导致该批次奶粉基粉生产过程中误混入少量香兰素,为偶发事件。公司对工厂进行了深度排查验证及流程优化,以杜绝类似隐患。
倍恩喜关于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结果的声明原文如下:
(来源:倍恩喜(湖南)乳业有限公司官网 原文链接:http://www.bioshine.cn/gsdt/1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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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香兰素是可食用香精,是从芸香科植物香荚兰豆中提取的有机化合物,具有香荚兰豆香气及浓郁的奶香,是目前使用较为普遍的食用香精。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凡使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品用香料,即1段婴儿配方奶粉中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提取物),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
有关专家表示,1段婴幼儿配方食品不能添加香兰素的主要原因并非不安全,而是考虑到味道。0-6个月的婴儿最好纯母乳喂养,但有些新手妈妈奶水不足,或者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需要暂停母乳,这时就需要食用奶粉。如果奶粉添加了香兰素,可能导致婴儿不适应母乳的味道,从而不吃母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