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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批“社区团购”违法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03  来源:嘉定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本轮疫情以来,上海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聚焦价格投诉、民生物资、社区团购等重点领域重点商品和新型消费形式,在持续开展错时监管、远程指导、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障百姓民生,护航保价稳供。现选取部分新办理的“社区团购”领域案例予以公布。
  本轮疫情以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聚焦价格投诉、民生物资、社区团购等重点领域重点商品和新型消费形式,在持续开展错时监管、远程指导、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障百姓民生,护航保价稳供。现选取部分新办理的“社区团购”领域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某小吃店“社区团购”中涉嫌哄抬物价案
 
  近日,我局新成路所收到市民举报,反映辖区某小吃店在网上高价销售民生物品。经查,当事人前期从“保供超市”等处低价采购牛奶、方便面、食用油等,并通过外卖平台网店对外加价销售。
 
  其中“光明纯牛奶250ml”的销售单价为6元/盒,进销差价率为105%;“金龙鱼大豆油5L”的销售单价为128元/桶,进销差价率为83%;“统一香辣牛肉面(桶装)”的销售单价为8元/桶,进销差价率为113%;“康师傅袋装红烧牛肉面(桶装)”的销售单价为9元/桶,进销差价率为140%;“统一香辣牛肉面(袋装)”的销售单价为6元/袋,进销差价率为153%;“康师傅袋装红烧牛肉面(袋装)”的销售单价为6元/袋,进销差价率为153%。经走访调查,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的进销差价率明显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同类商家同一商品或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被立案调查。
 
  案例二 某餐饮连锁店“社区团购”中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
 
  近日,我局江桥所接举报,有市民反映辖区内某餐饮连锁店通过美团外卖平台销售过期食品“香辣金针菇”。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涉案产品“香辣金针菇”生产日期2021年04月01日,保质期12个月,对外销售时超过保质期17天。
 
  当事人行为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立案调查。
 
  案例三 吕某“社区团购”中涉嫌价格欺诈案
 
  近日,我局江桥所根据市民举报,对辖区内某小区团购粑粑柑水果开展检查。发现自建微信账号“某某”快快团经营的水果(整箱销售的粑粑柑),标价“370元,毛重30斤”,但实际27、28斤左右(当事人承认)。其外包装箱子的重量高达1公斤左右。
 
  当事人行为涉嫌价格欺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被立案调查。
 
  当前正值疫情期间,社区团购盛行,但团购商品鱼龙混杂。为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提升社区团购商品质量,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执法,加大对社区团购商品质量和价格检查,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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