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发挥质量认证服务“稳企强链”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20〕16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国市监认证发〔2022〕15号)要求,紧扣“六稳”“六保”关键环节,提升服务发展成效,切实为全省小微企业纾难解困,现就2022年提升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总结2021年全省提升行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盯小微企业发展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充分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方法,解决困扰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提升行动走实走深,让更多小微企业受益。2022年力争帮扶企业500家以上(合肥、芜湖各80家,宿州、蚌埠、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各40家,淮北、亳州、淮南、六安、铜陵、池州、黄山各20家),培训小微企业法人/质量负责人等6000人次以上(合肥、芜湖各800人次,宿州、蚌埠、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各500人次,淮北、亳州、淮南、六安、铜陵、池州、黄山各200人次),每个市至少形成3个以上优良提升案例,以点带面,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增强全省小微企业内生动力和质量管理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前)
1.制定帮扶方案。省局印发《关于深人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征集一批信誉好、能力突出、社会责任意识强的认证机构,建立技术支撑单位名录库。各市局制定本地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提升行动。
2.争取政策支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力争将提升行动纳入本级政府重点工作中,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
3.遴选帮扶企业。各县(市、区)围绕区域重点、优势特色产业,以“一地一行业”为主攻方向,依据《参加提升行动小微企业基本条件》(附件1),遴选有意愿、想改进、盼提升的小微企业作为帮扶对象,填写《小微企业推荐书》(附件3),报送所属市局备案。
(二)帮扶提升阶段(10月底前)
1.开展调查研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技术专家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体系评价,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分析会议,了解企业需求,把握工作方向,研究解决提升行动中的问题。省局指导合肥、蚌埠、宿州、宣城、黄山等市局抓好省级试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促进整体提升。
2.组织宣讲培训。结合各地行业特点、体系评价需求等,组织专家因地制宜开展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和个性化培训。充分利用总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网址:http://xw.ccs-c.com)和“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网址:https://www.zrpx.org.cn),以及技术支撑单位技术优势,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同时向社会宣传提升行动相关政策与做法,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推广企业案例和典型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
3.强化实地帮扶。组织技术支撑单位,为有意愿提升质量管理的小微企业,配齐配强技术专家,开展“巡诊”“会诊”活动,制定行之有效的提升方案,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指导企业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要求,组织生产运营,进行自我评价、持续改进等,切实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4.协同推进工作。各市局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将提升行动与推进节能、节水、低碳、绿色产品认证、服务认证、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工作相结合,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剖析质量管理问题,挖掘行业、区域共性问题,探索普适性解决方案。综合运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手段,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活力。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底前)
1.考评考核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提炼经验做法,组织撰写提升行动优良案例,编制实施指南。省局将采取自评、测评、调研等方式,对各市局提升行动组织发动、宣传培训、企业帮扶及管理体系认证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技术支撑单位工作成效进行评估,遴选提升行动优良案例,发布结果通报。
2.持续跟踪服务。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和持续跟踪服务。支持技术支撑单位与小微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做好跟踪诊断,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持续深入的帮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提升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工作谋划,完善举措,确保提升行动取得实效。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请示,积极协调争取有关政策支持,在财政资金、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纾困帮扶政策方面,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沟通协商,凝聚多方合力,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提升行动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参照《关于印发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技术支撑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1〕243号)。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夯实责任,加强经费保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推动提升行动落细落实。技术支撑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发挥好技术优势,加强对企业帮扶问效。小微企业要投入必要资源(如人员调配、时间精力、制度安排等),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改进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提升质量效益,争创“专精特新”企业。
(三)大力宣传推广。要通过现场宣讲、媒体宣传、印发手册、网络解读等方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宣讲优良案例和典型经验,扩大提升行动的影响力和知晓度,推动提升行动常态化、多样化,吸引更多小微企业关注。各市局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成果成效信息。通过讲好提升行动中的“好故事、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提升行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1.参加提升行动小微企业基本条件
2.企业行业分类表
3.小微企业推荐表
4.认证机构征集表
5.提升行动典型经验
6.提升行动企业优良案例(2021)
7.提升行动企业质量管理核心过程实施指南(2021)
附件1
参加提升行动小微企业基本条件
1.参与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须列入“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
2.企业实际经营地址应在安徽省区域内,聚焦各地优势行业、县域特色产业等,力争“一地一特色、一县一亮点”,包括但不限于农林渔业、食品、纺织品及纺织制品、机械及设备、批发零售、健康和社会工作等领域。具体参照“企业行业分类表”。
3.企业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条件。鼓励未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积极报名参与。鼓励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报名参加提升行动,实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
4.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有质量提升意愿,希望通过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附件2
企业行业分类表
编号 |
大类名称 |
编号 |
大类名称 |
1 |
农业、林业和渔业 |
21 |
航空航天 |
2 |
采矿业和采石业 |
22 |
其他运输设备 |
3 |
食品、饮料和烟草 |
23 |
其他未另分类制造业 |
4 |
纺织品及纺织制品 |
24 |
回收业 |
5 |
皮革及皮革制品 |
25 |
供电业 |
6 |
木材及木制品 |
26 |
供气业 |
7 |
纸浆、纸及纸制品 |
27 |
供水业 |
8 |
出版业 |
28 |
建设业 |
9 |
印刷业 |
29 |
批发和零售业;汽车、摩托、个人及家庭用品修理业 |
10 |
焦炭及精炼石油制品的制造 |
30 |
宾馆及餐馆 |
11 |
核燃料 |
31 |
运输、仓储和通信业 |
12 |
化学品、化学制品及纤维 |
32 |
金融中介、房地产和租赁 |
13 |
药品 |
33 |
信息技术 |
14 |
橡胶和塑料制品 |
34 |
工程服务 |
15 |
非金属矿物制品 |
35 |
其他服务 |
16 |
混凝土、水泥、石灰、石膏及其他 |
36 |
公共行政管理 |
17 |
基础金属及金属制品 |
37 |
教育 |
18 |
机械及设备 |
38 |
健康和社会工作 |
19 |
电和光学设备 |
39 |
其他社会服务 |
20 |
造船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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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县(市、区)小微企业推荐表
区域优势、重点、特色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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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小微企业存在的主要质量管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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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通过提升行动实现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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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的资源投入情况 |
□政策: □经费: □技术: □其他: |
对提升行动的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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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 |
企业地址 |
企业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获得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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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由各县(市、区)局填写后,于6月中旬前报所属市局。
2.每家企业需附1000字以内的企业简介,内容包括:企业发展历程、组织架构、主营业务、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行业排名/占比、员工总数、获各类认证情况、企业在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希望试点达到的效果等。
附件4
认证机构征集表
一、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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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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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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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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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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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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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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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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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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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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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法注册成立,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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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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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业能力强,社会责任感高,确保提升行动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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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有参与历年提升行动服务经验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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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承诺为小微企业提升行动提供公益性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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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证机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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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6月20日前,将此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邮箱:ahrzjc@126.com。本表可增行或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