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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陕市监发〔2022〕11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4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为全省小微企业纾难解困,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年初工作部署和要求,现结合实际,就深入开展2022年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安排部署如下。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认证机构: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为全省小微企业纾难解困,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年初工作部署和要求,现结合实际,就深入开展2022年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安排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陕西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陕政发〔2018〕27号)要求,大力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升级行动,不断增强全省小微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和管理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以问题导向,紧盯全省小微企业发展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坚持加强引导、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的原则,充分运用质量认证先进管理工具和方法,针对各行业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不同需求,加大质量认证有效供给,切实解决困扰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增强企业发展的韧性和后劲。

三、方法步骤

2022年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由省局统一安排,各地市为主自行组织实施。重点围绕化工、金属、机械、光电设备、信息技术、农产品加工等具有地域特色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帮扶行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省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2022年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活动通知,适时召开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动员大会,各地市局根据省局通知要求制定和完善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进行层层组织动员。按照自愿公开原则,省局将征集一批信誉好、能力突出、社会责任意识强的认证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参加今年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拟参加的认证机构务必于4月20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省局,PDF版可直接发送至邮箱:1031340845@qq.com。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底前)。各地市局会同参加今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相关认证机构,结合辖区内小微企业发展实际和行业特点,以各类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每个地市至少20家),通过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研和质量诊断,帮助企业分析、研究和梳理制约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帮扶措施。充分利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和省局“陕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参与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开展线上培训,把线上培训和线下“小班化”“个性化”“差异化”教学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小微企业人员质量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底)。今年,省局已把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纳入对各地市质量工作考核,年底,省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各认证机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对参与此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每个市局至少选出2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效果明显的小微企业,1家工作成绩突出的认证机构,作为先进典型,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编写《陕西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优良案例》,省局将择优向市场监管总局进行推荐,并择机召开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总结表彰大会。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小微企业质量提升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相关领导要亲自负责,严密组织,周密部署,夯实责任,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市局要立足本地区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搞好实地调研,进行大力宣传,把那些真正对提升行动有迫切需求的中小微企业遴选出来,精心培育,并不断加以总结,形成可供复制的成功经验。相关认证机构要强化认证主体责任,发挥技术优势,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加强对参与试点小微企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实行跟踪问效。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市局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加强与发改委、工信、商务、财政、税收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采信和激励机制,形成工作的合力。各相关认证机构要加强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配合,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协调推进小微企业质量认证体系提升工作顺利进行。

参与今年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认证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各认证机构应尽可能减免相关费用,减轻小微企业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拿出专项资金进行扶持。2022年12月10日前,请各单位将提升行动总结报送省局。

省局联系人:张杰明,电话:029-86138623;高永娥,电话:029-86138502。

附件:参与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认证机构申请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3日

附件

参与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认证机构申请表

拟参与行业(可多选):

□化工

□金属

□机械

□光电设备

□信息技术

□农产品加工

其他行业:

认证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认证机构负责人签字: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认证机构

基本情况

 

认证机构

工作(宣传)

联系人

姓 名

 

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认证机构拟对提升工作的资源投入

□政策:

□经费:

□技术:

□人员:

对试点工作

的建议

备注:认证机构基本情况要包含认证机构名称、机构性质、从事认证的业务范围、获得认可的范围、在陕西省境内分支机构设置情况,从业人员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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