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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4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常态化监管 (粤市监食特函〔2022〕65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14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认为其涵盖的产品范围较广,包括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以及各种器材、用品、用具等产品,其中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保健食品应当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方可生产销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常态化监管的建议,省市场监管局和相关部门一直以来注重打建并举,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公众科普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

潘开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常态化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认为其涵盖的产品范围较广,包括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以及各种器材、用品、用具等产品,其中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保健食品应当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方可生产销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常态化监管的建议,省市场监管局和相关部门一直以来注重打建并举,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公众科普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整治“保健”市场突出问题

省市场监管局近年来组织开展多项涉及“保健品”的专项整治行动,规范“保健”市场秩序。一是2019年“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查办“保健”市场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136宗,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联合执法,查处传销、违法直销案件37宗。二是2020—2021年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3.28万家次,查办保健食品市场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各类违法案件343宗。三是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处了“销售以普通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以会议讲座形式对食品作虚假宣传”等一批虚假夸大宣传以及非法添加等典型案件。四是2021年广告监管领域“助老”专项行动(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严打涉及老年人群体的虚假违法广告,查处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案件52宗。

省公安厅自2019年以来,将打击涉老年人“保健品”诈骗犯罪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内容,坚持打防结合,强化打击实效,共对相关案件立案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4名。2022年初,省公安厅将涉“保健品”犯罪作为“昆仑2022”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内容进行部署,紧盯制售假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保健品”哄骗老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继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二、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抽检监测等方式,提升我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不少于3次监督检查;每年以交叉检查方式对全省21个地市全覆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经营环节飞行检查;全面推进体系检查,4年完成全省保健食品在产企业首轮体系检查全覆盖;实施“一企一策”帮扶,指导质量管理相对薄弱的中小企业制定并实施整改提升方案,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强化抽检监测。生产环节保健食品在产品种抽检100%全覆盖,经营环节加大对保健食品专卖店、体验店、中小药店的抽检力度,近年来抽检合格率均在99.5%以上;加强网络销售保健食品抽检监测,部署开展虚假宣传或非法声称功效的产品抽检监测;对抽检不合格及问题产品,依法严格核查处置。

三、提升保健食品综合监管效能

省市场监管局加强保健食品领域的信用监管、广告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提升综合监管效能。一是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持续完善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归集共享运用,便于公众查询。积极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措施有机结合。二是加强广告监管,将打击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列为重点工作任务,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建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广告协同治理,加大对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介和户外等各类广告的监测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三是推进保健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于2021年11月18日上线运行并逐步推广广东省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以信息化手段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主体责任,实现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可按企业、品种、批次追溯。

四、加强保健食品与营养科普宣传

省市场监管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保健食品。一是探索建立科普宣传志愿服务长效机制。2021年8月在“i志愿”平台建立广东省食品安全科普志愿服务专区,组建“总队—分队—支队”三级食品安全科普志愿服务组织队伍227支,发布相关志愿服务活动5457个。联合团省委、省志愿者联合会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志愿服务,广泛动员整合志愿者、街道社区等力量,通过开展公益讲座、派发科普材料、张贴海报、入户宣传、现场咨询、利用方言短视频及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二是与媒体深度合作打造保健食品“云科普”平台。发挥传统平面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提高公众对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的参与度,2021年发布《大咖谈保健食品》4期系列科普视频,指导中老年重点人群科学认识、合理选用保健食品,联合羊城晚报开展2期保健食品科普答题抽奖活动,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

省卫生健康委每年组织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和“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向公众普及营养与健康相关知识。

五、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省市场监管局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监督的社会共治良好氛围。一是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发布实施《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积极投诉举报。持续优化“广东消费投诉咨询信息化综合平台”,全面提升“全省一张网”效能,指导各地市消委会逐步开通微信公众号、App、网站、专线等多元便捷的投诉咨询渠道,加大对12315热线的宣传推广力度。二是先后发布多期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典型案例、“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例等,曝光企业违法行为,形成威慑效应。

下来,各监管部门将在现有工作成效基础上,继续加强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常态化监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构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监管部门的沟通衔接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深挖案源,狠抓案件办理,依法严厉打击涉老年人“保健品”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基层综合治理,探索建立对非法会议营销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机制,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共治与联合惩戒。二是严格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打击力度,规范“保健”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体系检查、飞行检查和抽检监测;继续做好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推广应用;探索建立适用于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专业型风险分类指标模型,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公安机关加大对高价推销“保健品”行为可能涉及的诈骗、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侦破一批涉老年人“保健品”案件。三是持续深化科普教育。大力发挥食品安全科普志愿服务专区、各级志愿者组织、媒体、行业协会等各渠道的科普教育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逐步提升公众尤其是老年人群的营养保健知识和对保健食品的科学消费认知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防骗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监督的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士炜,020-3883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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