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标准法规动态 >> 台湾发布优质酒类认证评审基准,修正评审基准为葡萄酒

台湾发布优质酒类认证评审基准,修正评审基准为葡萄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7
核心提示:2016年10月13日,台湾订定“财政部优质酒类认证评审基准-共通规范”,修正“财政部酒品认证标志评审基准-葡萄酿造酒”,并自即日生效
    一、优质酒类认证评审基准-共通规范

 

2016年10月13日,台湾地区“财政部”发布台财库字第10503750550号令,订定“财政部优质酒类认证评审基准-共通规范”,并自即日生效。“财政部”优质酒类认证评审基准-共通规范

 

1 目的

 

本共通规范系为办理“财政部”优质酒类认证而订定,其目的在于建立各种酒类制造业者(以下简称业者)之制造、包装及储运等过程中,有关人员、建筑、设施、设备之设置及卫生、制程及质量等管理作业之共通遵循事项,并运用危害分析重要管制点(HACCP)系统之原则,以防范在卫生安全条件不佳、可能引起污染或质量劣化之环境下作业,并减少作业错误之发生及建立健全之自主管理体系,再配合个别酒类认证评审基准,以确保认证酒类产品之安全卫生及稳定质量。

 

2 适用原则

 

“财政部”优质酒类认证应符合本共通规范,并应符合个别酒类认证评审基准。

 

二、修正评审基准为酿造酒

 

2016年10月13日,台湾地区“财政部”发布台财库字第10503750551号令修正“财政部酒品认证标志评审基准-葡萄酿造酒”,并更名为“财政部优质酒类认证评审基准-葡萄酒”,自即日生效。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