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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进口健康功能食品检查相关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04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3年3月30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23-25号告示,修订《进口健康功能食品等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
   2023年3月30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23-25号告示,修订《进口健康功能食品等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明文规定处理方法,如果主动取消(退回)被选定为随机抽样检查对象的健康功能食品的进口申报,并重新进行进口申报,在没有特别原因的情况下,必须进行随机抽样检查。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mfds.go.kr/brd/m_211/view.do?seq=14762&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关键词: 功能食品 进口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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