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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 第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0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保健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75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保健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保健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75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保健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新疆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产品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及时公开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生物毒素问题
 
  (一)淘宝网重庆餐友食品(经营者为重庆市渝北区渝味餐友食品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重庆有源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专用芝麻酱,其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饿了么物美(马家堡店)(经营者为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马家堡店)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南省开封市利丰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米(五香味),其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有机污染物问题
 
  内蒙古康和人家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内蒙古鲁蕊香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榨纯香菜籽油,其中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加侨国际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酸枣粒,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天猫七角鹿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开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淮北金榴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品的、山东省枣庄市旭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榴园100%梨汁,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疆亿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肉火腿,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京东朝阳大药房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省无锡朝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洛阳龙翁诗杜仲保健茶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陕西斯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龙翁诗牌杜仲保健茶,其中总黄酮(以芦丁计)含量不符合有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淘宝网瑞昌食品商行(经营者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静晏食品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东方经济有限公司进口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中大门进出口有限公司代理的俄罗斯老式牛奶粉(原产地:乌拉圭与俄罗斯合资),其中蛋白质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中大门进出口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确认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中大门进出口有限公司2022 年没有购进和销售过该批次不合格产品。
 
  (三)淘宝网泰康实业平价店(经营者为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临海镇泰康日用百货门市)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贵州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胎盘胶囊,其中免疫球蛋白含量不符合有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四)淘宝网汉中公社(经营者为陕西绿润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佳园美食品厂生产的朱鹮湖黑米醋,其中总酸(以乙酸计)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五)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莱客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德氏乳业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长春华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华义大脚板香草口味冰淇淋,其中蛋白质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六)福建省泉州市丰泽玉记食杂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永春香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七)浙江省杭州润福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南川区陈吉旺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焦糖味小麻花,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一)淘宝网香溢樽(经营者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香新溢食品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四川省红粮液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龙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杨梅酒(配制酒),其中酒精度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川省龙子酒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确认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实际生产企业为四川省红粮液酒业有限公司。
 
  (二)海南省海口龙华泽昊商行销售的、标称北京七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其中酒精度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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