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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27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2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93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924批次,不合格7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93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924批次,不合格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337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21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50批次,其中合格345批次,不合格5批次;餐饮具34批次,其中合格32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市朝京金旭菜市场公司经营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经营的菠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江边城外阳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延庆区分公司经营的鮰鱼,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鑫皓轩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二甲戊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味道之道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碗、骨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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