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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11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05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豆制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大类食品16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5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豆制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大类食品16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5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西晋魂鲜天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土鸡蛋,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古县客都生活广场销售的韭菜,其中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太原市万柏林区小张蔬菜经销部销售的豆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四、长子县晓男蔬菜调味店销售的绿豆芽〔铅(以Pb计)〕和韭菜(腐霉利)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临汾市尧都区山山蔬菜店销售的香芹,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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