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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在广州 | 【案说】防腐剂使用量超标,严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24  来源: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3年3月,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2022年11月14日、11月17日和11月21日,先后三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均显示当事人于2022年8月7日生产的“淮山薏米饼”,防腐剂最大使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2年11月14日、11月17日和11月21日,先后三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均显示当事人于2022年8月7日生产的“淮山薏米饼”,防腐剂最大使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29.6元、罚款99000元、责令停产停业15天的行政处罚。
 
  本案警示
 
  国家法律允许在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但前提条件是,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范围和剂量规范使用,让消费者吃得安全放心。
 
  对于此类违反《食品安全法》的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来源:广州市场监管
 
  供稿:执法处、白云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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