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委托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由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权限内特种设备设计许可
1.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核发
2.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增项
3.特种设备设计许可事项变更
4.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延续
5.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补发
6.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注销
(二)权限内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核发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增项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事项变更
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延续
5.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补发
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注销
二、委托行政许可实施范围
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除贵安新区)
三、委托行政许可实施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暂停接收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除贵安新区)以上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申请,已受理的事项将继续完成办理;需办理以上行政许可事项的,请向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办理。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851-85864649;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851-85283036。
特此公告。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