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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发布为研发目的的预包装加工食品发放仅限样品进口许可证的指导原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13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4年5月7日,菲律宾食药局发布2024-004号文件,即关于为研发目的的预包装加工食品发放“仅限样品”进口许可证的指导原则。
  2024年5月7日,菲律宾食药局发布2024-004号文件,即关于为研发目的的预包装加工食品发放“仅限样品”进口许可证的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1)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持有食品生产商/进口商、分销商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这些经营者进口食品样品用于研究和开发目的。(例如,测试未注册的进口加工食品、食品贸易展览会和展览,以及用于捐赠等。
 
  (2)证书不包括以下内容:进口用于在展览/贸易展期间“免费品尝”的产品、以确定市场或消费者的可接受性为目的的测试等;
 
  (3)指导原则对“进口商”、“进口许可证”、“成品/产品”、“预包装”、“加工食品”等词语进行了术语定义;
 
  (4)准则说明了对"仅限样品"食品进口所需材料:申请函或意向书应包括产品/品牌名称和数量以及制造商名称及地址、经过公证的承诺宣誓书、作为制造商/进口商或分销商经营的有效许可证等;
 
  (5)说明了申请进口许可证的3个程序。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da.gov.ph/fda-circular-no-2024-004-guidelines-on-the-issuance-of-fda-import-permit-as-samples-only-for-prepackaged-processed-food-products-intended-for-research-and-development ;https://www.fda.gov.ph/wp-content/uploads/2024/05/FDA-CIRCULAR-No.2024-004.pdf
 
关键词: 预包装 进口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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