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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15  来源:江苏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系统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查处违法使用小型锅炉、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价格欺诈、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系统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查处违法使用小型锅炉、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价格欺诈、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3年7月26日,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超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行为。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间,从网络平台购进假冒42度牛栏山陈酿白酒1310箱,采购价格62-68元/箱,且购入时未履行查验义务。至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白酒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格90元/箱,涉案货值金额11.79万元,违法所得3.55万元。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2023年12月18日,宝应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55万元、罚款23.58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购入白酒时未履行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宝应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目前,经执法人员“回头看”,当事人销售的白酒均从正规经销商采购,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落实购进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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