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食品安全动态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31号)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3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03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4号),涉及河南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4号),涉及河南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抖音妙趣食品店(经营者为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豆丁食品经销商行)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九味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汤肥牛小面,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一)生产环节
 
  经调查,河南九味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不合格金汤肥牛小面共计10箱,规格型号为(108.5g/桶×12)/箱,生产日期:2023-10-10。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152元。企业及时发布召回公告,未召回产品。
 
  河南九味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52元;2.罚款2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焦市监处罚〔2024〕11号。
 
  (二)经营环节
 
  经调查,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豆丁食品经销商行购进的该批次不合格金汤肥牛小面共计10箱,规格型号为(108.5g/桶×12)/箱,生产日期:2023-10-10。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249元。
 
  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豆丁食品经销商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鉴于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孟市监不罚字〔2024〕001号。
 
  特此通告。
 
  2024年5月29日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