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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拟修订熏鱼及其制品的国家强制性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04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4年6月3日,南非贸易、工业和竞争部通过官方公报发布2024年第2545号通知,发布了《冷藏熏鱼、烟熏风味鳍鱼及其制品》(VC8021)国家强制性规范修订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8月2日。
   2024年6月3日,南非贸易、工业和竞争部通过官方公报发布2024年第2545号通知,发布了《冷藏熏鱼、烟熏风味鳍鱼及其制品》(VC8021)国家强制性规范修订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8月2日。主要内容包括:
 
  (1)适用于鲜或冷熏鱼和烟熏风味鳍鱼,包括经处理的整条鱼、鱼片、鱼柳等产品,用于直接消费或进一步加工;
 
  (2)南非国内的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应使用HACCP体系,并向国家强制性规范管理机构(NRCS)注册;
 
  (3)进口到南非的产品应在可供检验后向NRCS申报,提供进口许可证、进口商、产品、航运等信息,并随附健康证书,NRCS按计划进行抽检;
 
  (4)出口相关产品应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向NRCS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产品信息,保证产品符合强制性规范和参考标准中规定的测试要求,NRCS可以要求开展进口国要求的特定测试,NRCS还可依申请为注册企业的符合要求的出口产品出具健康证书。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gov.za/sites/default/files/gcis_document/202406/50749rg11709gen2545.pdf
 
关键词: 熏鱼 法规 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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