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标准法规动态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24〕26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24〕26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制定了《2024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制定了《2024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标准研制应当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需要,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深入调查研究,确保标准指标设置科学合理。
 
  二、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组建标准起草协作组,提供项目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保障条件,确保项目承担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并充分调动发挥监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科研院校和专业机构等相关单位和领域专家的作用。
 
  三、项目承担单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填报并打印202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或购买服务合同,由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8月1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制定工作计划、项目路线图和进度表,保证标准研制质量和工作进度,对所制定标准文本负全责,确保标准在起草、送审、修改、校对、印刷、解读等各环节准确无误。项目完成后,应当按规定向秘书处办公室提交经费决算报告,经费决算报告须由财务负责人和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未如期完成项目的将采取追回经费、取消再次申请资格等方式。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制定/修订
承担单位
食品产品标准 5
1. 
食用油脂制品
修订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南大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2. 
预制菜
制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食材供应链分会、中国商业联合会、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全国畜禽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3. 
复合调味料
修订
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4. 
冲调谷物制品
修订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江南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5. 
湿米制品
制定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 14项
6.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修订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浙江省食品添加剂与配料行业协会
7.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修订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浙江省食品添加剂与配料行业协会
8.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又名淀粉磷酸酯,磷酸酯淀粉,单淀粉磷酸酯)
修订
江南大学、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皖南医学院
9.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修订
江南大学、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皖南医学院
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修订
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大连工业大学
11.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修订
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大连工业大学
12.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修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华中农业大学
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已二酸酯
修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华中农业大学
14.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修订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大连工业大学
15.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修订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16.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修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南大学、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17.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修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南大学、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18. 
食品添加剂 结冷胶
修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19. 
食品添加剂 镍
修订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标准 1
20. 
食品中放射性核素碳-14的测定
制定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5
21. 
食品粘度的测定
制定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22.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2-环己二羧酸二(异壬基)酯和1,4-苯二羧酸双(2-乙基己基)酯迁移量的测定
制定
南京海关危险货物与包装检测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农业大学、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3.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4-二氯苯迁移量的测定
制定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24.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苯酚与甲醛和缩水甘油醚及其羟基和氯化衍生物的测定
制定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5. 
食品中甘油三酯、甘油二酯和单甘酯的测定
制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
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2
26.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修订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27.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修订
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毒理学评价方法与规程标准 1
28.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修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农业大学
生产经营规范标准 2项
29. 
湿米面制品中米酵菌酸污染控制规范
制定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30. 
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修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 5项
31. 
食品营养强化剂 麦角钙化醇(维生素D2
修订
江南大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32. 
食品营养强化剂 L-赖氨酸-L-谷氨酸
制定
东北农业大学、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
33. 
食品营养强化剂 L-谷氨酸钙
制定
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江西农业大学、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
34. 
食品营养强化剂 L-谷氨酸钾
制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东北农业大学
35. 
食品营养强化剂 L-天冬氨酸镁
制定
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东北农业大学、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