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称婴配乳粉)原辅料管理,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生乳加工,依据《食品安全法》《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以及婴配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生产许可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1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共收到有效意见256条,其中表示赞同的意见209条,反映问题的意见47条,主要集中在基粉生产企业的资质、基粉使用生乳生产、鼓励生乳标识以及干法工艺的表述等方面。经研究,32条意见已采纳(含部分采纳),15条意见因与现有规定不一致或理解问题而未采纳。特殊食品司将按程序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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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