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四
7.26假冒注册商标案
【案件详情】
2024年5月,烟台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深度经营,缜密研判,充分发挥“省市县所一体”攻坚破案机制优势,成功侦破一起假冒酒鬼酒等品牌白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3人,捣毁假酒生产窝点18处,假酒销售网店40余个,假酒包材生产窝点13处,现场查扣假冒酒鬼酒、茅台、五粮液等10余种品牌白酒六千余瓶,假酒商标、酒盒、酒箱、酒瓶等制假包材300余万件,印刷、烫金、压纹模板130余件,涉案价值达6000余万元。经查,2020年至今,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在未取得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在江苏无锡纠集张某某等10余人在各自的印刷、烫金、模切等窝点内共同完成生产酒鬼酒、茅台、泸州老窖等10余个品牌白酒的假酒包材30余万套,而后将30余万套假酒包材销售给河南汝阳的宁某某等10余名假酒生产人员,假酒完成生产后通过微信、电商平台等方式面向全国销售。
【典型意义】
该团伙从事制售假酒已经多年,涉及人员多、范围广、资金大,制售假酒犯罪已形成区域性、规模化特点,形成了从包材提供到酒厂生产,再到假酒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条。并且伪劣假酒制作工艺简单,对人体危害极大,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饮酒安全,案件的成功侦破不仅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震慑,还有力保障了酒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安全。
案例八
制售假冒葡萄酒案
【案件详情】
2024年10月,烟台公安机关接到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公司反映的情况:2023年底以来,陆续发现我市葡萄酒市场存在假冒张裕产品冲击正常销售的情况。接报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为维护辖区百年企业的合法权益,立即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多次会商,借助“行刑+企”打假联盟执法协作机制优势,成立由公安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先期发挥行政执法主责的联合专班,从本地市场假酒销售末端线索查起。专案组历时一个多月,逐步查明了该假酒制售犯罪网络,公安机关截止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捣毁假酒生产窝点3处,假酒瓶生产窝点2处,销售假酒窝点6处,现场查扣假冒张裕解百纳、黄金冰谷、可雅白兰地等葡萄酒2万余瓶,假酒商标、酒盒、酒箱、酒瓶等制假包材一大宗,涉案价值达600余万元。
【典型意义】
该制售假冒我市知名品牌葡萄酒案涉案人员众多,涉及包材、灌装、贴标、销售各个环节,同时制售假酒数量巨大,既扰乱了葡萄酒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又严重损害了烟台葡萄酒及张裕公司的品牌声誉。本案的全链条侦破,在于公安、市场监管两部门长期顺畅的协作配合和密切联动,在于我市“行刑+企”打假联盟机制的高效运行和优势发挥,积极维护了我市重点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助力葡萄酒产业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案例九
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某批发部销售在产地范围外相同产品上使用受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相似名称误导公众的龙口宴®粉丝案
【案件详情】
2024年10月31日,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批发部进行监督检查,在店内西侧第二视频货架第四层发现龙口宴®粉丝,当事人现场提供不出生产商、供货商资质、龙口宴®粉丝商标注册证明。经查明,当事人店内龙口宴®粉丝是从微信订货群“携手供应六群”购入,销售时间当事人无法确定。
最终,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批发部违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第(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销售在产地范围外相同产品上使用受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相似名称误导公众的龙口宴?粉丝的行为。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龙口宴?粉丝”、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龙口粉丝”是烟台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享誉国内外。2008年,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龙口粉丝”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范围为辖区内招远、龙口、蓬莱、莱阳、莱州地域内。本案中,当事人经营的“龙口宴?粉丝”为在产地范围外“粉丝”产品上通过使用变异化使用“龙口宴”商标的形式,容易误导消费者对该商品的产品名称与“龙口粉丝”保护产品名称产生混淆,在产品来源上造成误认。通过查处地理标志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健康发展。通过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树立地方产业良好的商业形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地方经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