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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通告10批次食品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7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饮料、饼干、肉制品、调味品、乳制品和糖果制品等7类食品89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7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饮料、饼干、肉制品、调味品、乳制品和糖果制品等7类食品89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7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蔬菜制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饮料11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饼干12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15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调味品118批次,乳制品161批次,糖果制品11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长沙向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四川特产美食商城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麻辣萝卜脆和山椒萝卜脆,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分别为1.7 g/kg和1.6 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 g/kg)分别高出70%和60%;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检出值分别为0.55 g/kg和0.58 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3 g/kg)分别高出83.3%和93.3%;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分别为2.6和2.5,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分别高1.6倍和1.5倍。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标称生命果有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由银知轩冲调专营店在京东(网站)销售的树莓汁饮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05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标称金麟(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金麟食品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蜂巢饼干(蜂蜜牛奶味),柠檬黄检出值为0.002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标称泸州刘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刘氏泡菜官方旗舰店在京东(网站)销售的泡椒藠头(酱腌菜),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检出值为1.5 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3 g/kg)高4倍。初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标称岫岩满族自治县沐渴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由在岫一方特产店在淘宝网销售的沐渴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54 mg/L。比标准规定(低于0.01 mg/L)高4.4倍。初检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沈阳食品检验所。

    标称吉林斯麦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吉林斯麦尔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辣脆熏煮香肠、酒鬼王火腿肠和一品肉花火腿肠,菌落总数检出值分别为75000CFU/g、540000CFU/g和150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000CFU/g)分别高出50%、高9.8倍和2倍。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标称上海紫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紫燕百味鸡官方旗舰店在京东(网站)销售的百味鸡,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000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80000CFU/g)高186.5倍;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600MPN/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MPN/100g)高29.7倍。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辽宁、吉林、上海、福建、河南、湖南、四川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吉林、上海、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小贴士: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安赛蜜

    安赛蜜即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双氧哑噻嗪钾、A-K糖。甜度为蔗糖的200倍,甜味纯正而强烈,甜味持续时间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安赛蜜在腌渍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3 g/kg。但若长期过量食用安赛蜜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

    二、苯甲酸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三、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四、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果、蔬汁饮料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五、溴酸盐

    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是水源水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产生的副产物。《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规定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含量<0.01mg/L。长期饮用具有较高含量溴酸盐的天然矿泉水,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六、柠檬黄

    柠檬黄是一种人工合成着色剂。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柠檬黄在饼干产品中,仅饼干夹心可以使用(最大使用量为0.05g/kg)。饼干中柠檬黄不合格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合成着色剂没有营养价值,长期过量食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七、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八、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相关链接】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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