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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鲜枣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9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中国鲜枣输往美国大陆系统控制措施工作计划》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鲜枣出口美国。现将中国鲜枣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中国鲜枣输往美国大陆系统控制措施工作计划》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鲜枣出口美国。现将中国鲜枣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鲜枣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20年3月18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鲜枣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2020年第42号公告附件.doc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鲜枣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海关总署2020年第42号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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