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标准法规动态 >> 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5号)

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5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经国务院同意,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经国务院同意,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14日
 
 
  海关总署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pdf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