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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海南省公安厅
核心提示:为全力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断野生动物相关病毒的传播源头和途径,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海南省公安厅制定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断野生动物相关病毒的传播源头和途径,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全省公安机关自即日起开展为期3年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二、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下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

    (二)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三)非法收购、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四)非法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五)窝藏、包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

    (六)其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行为。

    三、鼓励广大群众踊跃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为其严格保密。对检举、揭发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达到治安案件立案标准的,按每起案件1000元给予奖励;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按每起案件3000元给予奖励。

    四、敦促涉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举报电话:110,0898-65343803。

    特此通告。

     海南省公安厅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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