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余县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大余县市场监管局局迅速进行了工作部署和落实2020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
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下发食品安全自查表,督促其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要求自查,同时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新的法律法规进行更新,并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到位,是否建立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做好食堂各项台账。
检查许可证持有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情况。认真核查各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持有有效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认真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情况,是否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问题。
检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情况。该局执法人员认真检查食品经营单位设施设备运转情况,是否存在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问题。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货证票据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和专用台账等要求。
检查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的卫生状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流程清晰,加工工具和设施表面清洁并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是否在规定区域操作。
截至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167人次,组织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开展自查工作103户次,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206户次,立案查处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