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39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83批次、不合格1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丽水市昊宸文体店销售的标称遂昌县羽峰食品厂生产的油焖鲜笋(罐头),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遂昌县羽峰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核查对该异议不予认可。
(二)台州经济开发区灵虎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驻马店市好味来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玉米淀粉(分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驻马店市好味来调味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鲜湿生面店销售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杭州钱塘新区谊佰购超市销售的千张,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玉环市玉城街道建设路垟青社区疏导点庞句摊位销售的青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义乌市金鸿水产品商行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磐安县羊大妈副食店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杭州临平区小芳连锁商场塘栖人民路店销售的荷兰豆,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临海市中心菜场顾云波摊位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湖州市安吉县天山坞农贸市场李苗摊位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绍兴市越城区大龙农贸市场何永良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云和县月梅淡水鱼摊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