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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湿粉统一查”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5  来源: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湿米粉类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湿米粉类产品生产、经营、运输、贮存等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10月20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湿粉统一查”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湿米粉类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湿米粉类产品生产、经营、运输、贮存等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10月20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湿粉统一查”专项行动。市局同时成立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对统一查行动进行督查督导,并对现场检查情况实行实时网络直播。10月20日当天,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9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经营主体474家次。发现销售包装、标签不合格产品38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4份,立案查处销售过期湿米粉类食品1宗。开展宣传培训和科普宣传12场次,张贴海报641张,派发科普宣传材料334张。
 
  本次专项行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我市湿粉类产品在生产源头、销售流通、终端餐饮消费等三个环节的安全状况进行全过程全覆盖全方面检查。重点检查湿粉类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生产加工过程控制、生产经营环境卫生、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贮存与交付、标签标识、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等方面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即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行动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现场派发、张贴湿米粉科普宣传材料和告知书等形式,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及人民群众关于湿粉类生产经营安全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及消费者自我防范能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同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工作部署,统一行动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大检查,加大对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与查处,并通过开展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法律法规科普宣传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等举措,积极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省局的部署要求,在每月的头一个工作日开展“湿粉统一查”行动,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疫情防控等工作,持续加强对湿粉类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从严管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食品生产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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