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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应急〔2018〕3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4  来源:应急管理部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经商有关部委和单位,并经应急管理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554件安全生产文件宣布失效。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经商有关部委和单位,并经应急管理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554件安全生产文件宣布失效。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应急管理部
 
    2018年6月1日











 
 
关键词: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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