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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县(市、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清府函〔2020〕22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7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现将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阳山县等13个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阳山县等13个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清远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 饮用水 水源 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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