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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20〕15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22  来源:兰州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兰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中央驻兰有关单位,市属各重点企业:
 
    《兰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兰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问题,体系化设计。聚焦当前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梳理研究,精准分析原因,精确提出对策,设计体系化解决方案,实行权责清单制度,从根子上破解“放管服”改革难点,从源头疏导“放管服”改革堵点,从机制上治理“放管服”改革痛点。坚持精确需求,立体化推进。全方位、多层面、多渠道掌握市场主体、项目单位、办事群众的改革需求,深刻转变政务服务理念,高度融合各类信息技术,加强基层“放管服”改革工作力量,通过政务服务四级一体化建设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坚持精简审批,智能化运行。依法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取消、下放”、事项“最小颗粒度”标准化梳理和“一件事”梳理工作,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进度,推进各业务办理系统与兰州政务服务网深度对接,打通行政审批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坚持精致服务,标准化提升。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为目标,以市场主体、项目单位、办事群众真心“点赞”为基本要求,从细节、标准入手,对每一个流程、每一个事项、每一个环节都制定精细化操作标准,整体提升基层办事能力、效率和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活力和创造力
 
    1.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逐项认领省级基本目录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事项的业务办理项名称、业务办理项编码、设定依据、服务对象、服务主题、受理条件、受理层级、办理形式、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材料类型、申请材料形式、申请表格、办理流程、外部流程图、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办件类型、跑动次数、网上办理深度等要素,确保同一事项在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办事标准统一、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优化拓展服务承诺“四办四清单”管理制度。
 
    2.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进一步加强项目生成,优化审批流程,及时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办理事项清单,规范开展“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结果上传、统一送达”。全面开展联合审图、联合验收、联合测绘。继续丰富区域评估类型、扩大区域评估范围、加强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积极落实告知承诺制审批,加强信用监管。加强工程审批系统与各相关专网系统间的互联互通,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确保实现全流程网上审批。强化市政公用服务管理,推广中介超市应用。
 
    3.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取消对微观经济活动不必要干预的审批,以及可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组织专家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开展论证,修改、废止、清理不涉及重大项目布局又不触及安全底线的审批,切实转变“以批代管”的现象,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针对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事项数量多、条件高、手续繁杂的问题,研究提出放宽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的改革举措。简化优化网约车行业市场准入制度。
 
    4.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清理、整合和取消社保、医保、食品、药品等相关领域重复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国家和省政府新一批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深化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5.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或个人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大幅提高核准审批效率。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到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6.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扩大简易注销范围,让市场主体进得来、退得出。严格落实《企业注销指引》政策,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税务注销等程序,实现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试点地域范围,探索推行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明确强制注销的适用情形、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
 
    7.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落实到位、规范使用。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港口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清理和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乱收费问题切实得到整改。(二)加强公正监管,切实管出公平和质量
 
    8.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继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措施,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增强监管的威慑力,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抽查。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尽量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缓解监管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依法依规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
 
    9.完善各领域监管标准体系。落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和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引导企业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在更多领域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科学评估企业标准的质量,推动企业标准水平持续提升。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合理分配市、区县之间的监管力量,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制定和公布城管执法标准和要求,加大对随意执法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10.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坚决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开展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生产环节对有投诉举报和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在使用环节对风险分析确定的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专项检查,并加强对其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诊疗行为,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问题。建立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欺诈骗保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排查。
 
    11.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加快推出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加快在专利等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侵犯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学生用品、成品油、汽车配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完善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功能,扩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试点,方便消费者查询。深入开展移动应用程序(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督促电信、互联网企业加强网络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完善与企业投诉举报联动处理机制,及时核实处理用户投诉举报。
 
    12.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改革按区域、按行业监管的习惯做法,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等,对一些看不准、可能存在风险的,可划定可控范围,探索试点经验再推广。加强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对专利权人有意愿开放许可的专利,集中公开相关专利基础数据、交易费用等信息,方便企业获取和实施。优化互联网医疗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复诊、互联网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研究制定互联网健康咨询流程和标准,探索根据病种分级分类实施互联网问诊管理,实现线上咨询、线下诊疗衔接。
 
    13.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制。对标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加强对行政相对人从事经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活动是否符合审批时所确定的条件、标准、范围、方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行政审批,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行为进行监管。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承接能力建设,确保不发生越位和缺位现象;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监管,建立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开展经常性业务指导和培训,定期对承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事项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完善监测体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对原行政审批对象履行法定义务、提供产品或服务质量、信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管。
 
    (三)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努力服出便利和实惠
 
    14.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紧扣“五简五办五集成”(即:简渠道、简要件、简环节、简程序、简时间;一网通办、套餐联办、基层可办、帮代好办、应需能办;数据集成、事项集成、资源集成、流程集成、服务集成)政务服务新模式,在线服务成效度、在线办理成熟度、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及办事指南准确度等方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可办。对现场核验、签字、领取等环节,可采取电子认证、“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解决,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同时,兼顾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进一步提升“金城办”APP服务功能,实现个人办事高频事项移动端全覆盖。
 
    15.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理。聚焦助力惠企利企,围绕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推动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等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简化优化各类跨地区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流程手续,方便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聚焦强化区域通办,围绕拓展异地办理深度和范围,积极开展点对点的“跨省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加强主城四区和远郊区县的业务协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
 
    16.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以区县为单位完善“就近能办”事项清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下沉。梳理公布基层可办事项目录,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实行同一事项全市无差别办理,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基层能办、就近可办。
 
    17.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整合打包,提供“开办餐馆”、“开办旅馆”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由一家牵头部门统一受理、配合部门分头办理,实行一表申请、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办结,全面落实《省政府〈市(州)、县(市、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参考目录(95项)〉》。
 
    18.大幅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改进窗口服务,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建立应需延时服务机制,推行全天候政务服务。建立“小兰帮办”服务网络,在全市各级政务大厅设立帮办代办专区,对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领域、全事项、全流程帮代办。
 
    19.严格落实“好差评”工作。加快建设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系统,进一步修订完善《兰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畅通评价渠道,丰富评价方式,落实差评整改,切实形成“差评发现—反馈整改—问题回访—改进提升”全流程工作机制。健全完善“12345”民情通服务热线平台,集中受理政务咨询和政务投诉举报。
 
    20.拓展民生领域服务便利化。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民生保障服务,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救助服务管理转型升级,借助大数据筛选等办法,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改进作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更彻底的放权、更有效的监管、更优质的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调度和例会制度,督促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区县、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逐级靠实责任,主动担责,强化协作,形成改革合力。
 
    (三)靠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各部门要完善改革相关配套措施,明确改革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评估评价和监督机制,通过电子监察、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等方式,形成倒逼,推进改革。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收集的投诉举报事项,加强跟踪督办、评价反馈和监督考核,相关部门要积极回应、及时解决。
 
    (四)注重舆论宣传。坚持开门搞改革,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加强法规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不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配合“放管服”改革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 放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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