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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塞尔维亚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1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管理部关于塞尔维亚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玉米进口。现将具体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管理部关于塞尔维亚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玉米进口。现将具体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2月26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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