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京发〔2018〕16号),根据市委生态文明委《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制定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规划政策
协调推动十四五规划纲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落实,协调好“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能源发展(包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水务发展、城市管理(包括城市运行保障)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绿隔地区建设发展等相关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印发。继续配合做好《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草案)》审议工作,为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二、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决策部署,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习研究,研究制定深化节能工作方案。统筹组织好市委生态文明委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专项小组全年工作,制定印发专项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加强调度,推动任务落实。围绕本市绿色技术创新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绿色技术推荐,加大先进绿色技术的征集推广应用力度,推动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项目落地实施。
三、持续推动能源清洁发展
制定印发能源工作年度要点,继续推进农村剩余散煤“煤改电”,同步研究生态涵养区清洁能源发展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城市热网供热布局,积极推进鲁谷和北重供热厂供热调峰及配套热网工程、华能高碑店等燃气热电厂烟气余热利用项目建设。深入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绿心起步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等一批新能源高端示范项目实施。
四、深入推动节能降耗
制定印发节能工作年度要点,落实“三级双控”节能管理工作机制。做好迎接国家对本市的节能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对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2020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推进节能和资源高效利用标准制修订,以节能量为导向继续推动节能技改工程,做好节能潜力评估和节能量核证方法学动态更新,进一步扩大方法学覆盖范围,优化工作流程。做好居民节能行为引导,办好节能宣传周,积极营造节能降耗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继续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全覆盖,严格执法程序,完善优化工作模式,提升节能监察效能。
五、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编制清洁生产促进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国家《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继续实施京津冀伙伴计划。结合本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加快推动可回收物回收中心项目建设。编制塑料污染治理年度工作要点,突出政策落地,做好监督执法、生态环境督察、重点报告制度政策设计、跟踪评估等工作。
六、统筹推进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结合《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制定实施,牵头制定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年度重点任务计划,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平原区与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加强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补短板、强弱项。
七、持续推进资源能源领域价格改革
推动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要求。围绕促进水资源节约、完善清洁低碳供热体系等,充分考虑行业体质机制改革进程,不断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
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加快推动北京机动车排放实验室(二期)(三期)建设。继续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